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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全国团体标准奖励政策汇总
来源: handler   发布时间: 2024-01-11   61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随着国家对团体标准不断的重视,团体标准在各地的重视度正逐步加码。23年11月1日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系统已经正式启动,为团体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提供了快速渠道。针对各省市团体标准的补贴政策,新效信标准整理更新了2024年团体标准奖励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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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国家对团体标准不断的重视,团体标准在各地的重视度正逐步加码2311月1日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系统已经正式启动,为团体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提供了快速渠道。针对各省团体标准的补贴政策,新效信标准整理更新2024年团体标准奖励政策,供各位查阅。

一、省级城市

1.北京市

发布单位:北京市财政局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

资助内容:制定团体标准,补助金额不高于 20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2020 年 2 月 25 日印发,现行有效。

2.上海市

发布单位: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

资助内容: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(完成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上海市

地方标准以及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的项目)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 100 万元。

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上海市财政局制定了《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自20231122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1231日。

有效期限:有效期至 2027 年12月 31 日。

3.广东省

发布单位: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》

资助内容:每主导制定(修订)一项地方标准或有较大影响的联盟标准资助额度

不超过 10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2020 年 3 月 12 日印发,现行有效。

4.江苏省

发布单位:江苏省民政厅

文件名称:《江苏省民政标准化建设经费支持与奖励办法》

资助内容:承担国家级标准化(团体标准)试点示范项目,经费奖励 6 万元;承担省级标准化(团体标准)试点示范项目,经费奖励 4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2020 年 12 月 2 日印发,现行有效。

5.湖北省

文件名称:《省质监局关于 2018 年标准研制资助的通知》

资助内容:团体标准资助项目不超过 5 个,每项资助 5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现行有效

6宁夏回族自治区

发布单位: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制定补助实施细则》

资助内容: 三是对团体标准制定水平高、覆盖范围广、应用效果好的团体标准主导制定单位,给予一次性 8 万元的补助。对达到“领跑者”标准的团体标准,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的补助。

7.广西壮族自治区

发布单位: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选管理办法》

资助内容:获选为广西重要技术标准的标准项目,奖励金额分别为:国际标准 30万元、国家标准 20 万元、行业标准 15 万元、地方标准 10 万元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5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2022年5月9日实施,现行有效。

二、计划单列市

1.深圳市

发布单位: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关于印发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

作规程》的通知

资助内容:对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,按项目给予不超过 10 万元的资助。

有效期限: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

2.大连市

发布单位: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大连市财政局

文件名称:《大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》(征求意见)

奖励内容:对于主持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省地方 标准、市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奖  50 万元、20 万元、10 万元、5 万元、5 万元、5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自 2024 年 XX XX 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

3.青岛市

发布单位: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
文件名称:《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

奖励内容:(一)主导、主持团体标准(联盟标准)制定的,给予不高于 10 万

元一次性资助奖励。

(二)参与山东省制造业团体标准建设试点项目涉及的团体标准制定、修订的,

按照参与的程度确定资助奖励额度,分别为主持同类标准制定、修订资助奖励标

准的 10-30%。

有效期限:2017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

三、地级市

1.东莞市(广东省)

发布单位: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东莞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

奖励内容:主导制定东莞市团体标准(联盟标准),给予不超过3万元资助,每年对每个团体(联盟)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,总额不超过15万元,由发布团体(联盟秘书处)进行申请。。

有效期限:2022年 2月 8 日起,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。

2.佛山市(广东省)

发布单位: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佛山市技术标准战略资金管理办法》

奖励内容:每制定一项联盟标准(团体标准),奖励总额度不超过 10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2018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,有效期 5 年。

3.清远市(广东省)

发布单位:清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

文件名称:《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

资助内容:每主导制定 1 项联盟(团体)标准,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5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2025 年 8 月 19 日废止。

4.江门市(广东省)

发布单位: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江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

资助内容:每主导制定一项地方标准或联盟标准(团体标准),资助额度不超过

5 万元。

有效期限:2018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,有效期 5 年。

5.惠州市(广东省)

发布单位: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
文件名称:《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的通

知》

资助内容:每主导制定 1 项联盟标准(团体标准),资助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。有效期限:2016 年 11 月 15 日起实施,有效期 5 年。

6.中山市(广东省)

发布单位: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

理办法》

资助内容:(一)我市社会团体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市级团体标准,给予给予10 万元以内的资助;我市单位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全国性团体标准,给予 10 万元以内的资助;我市单位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省级团体标准,给予 5 万元以内的资助。(二)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产业集群联盟标准,实施产业集群联盟标准的我市单位不少于 10 家或产业覆盖面不低于 50%的给予 10 万元以内的资助。

有效期限:2020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,有效期 3 年。

7.汕头市(广东省)

发布单位: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》

资助内容:每主导制定(修订)1 项有较大影响的团体标准,资助额度不超过 6

万元。

有效期限: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止。

8.临沂市(山东省)

发布单位: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文件名称:《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》

奖励内容:主导、主持团体标准制定的,给予不高于 5 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有效期限:自 2019 年 11 月 15 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。

9.北海市(广西壮族自治区)

发布单位:北海市人民政府

文件名称:《北海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》

奖励内容:主持团体标准制定的,给予不高于 3 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10. 随州市(湖北省)

发布单位:北海市人民政府

文件名称:《湖北省随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

奖励内容:主导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团体标准制定的,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奖励

有效期限:自2022年7月19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